塑料制品已经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可你知道塑料有多少种吗?哪种塑料制品在什么样情况下会产生什么样的危害?
人们对塑料瓶在不同条件下使用时,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认识不够.我们日常使用的塑料瓶,大部分以高密度聚乙烯,聚氯乙烯,低密度聚乙烯,聚丙烯,聚苯乙烯等化学产品制造.厂家在使用这些物品的时候都有不同的标号,即1,2,3,4,5,6,7,每个标号外圈都有一个带有箭头的三角符号.
1号PEI是常见的矿泉水瓶,耐热至70℃易变形.1号瓶使用10个月后可能释放出致癌物DEHP.
2号HDPE是常见的药瓶,清洁用品,沐浴产品,不能做储物盒饮水之用,更不能循环使用.
3号PRC常见雨衣,建材,塑料膜,塑料盒等,不要循环使用或包装食品之用.
4号PE常见保鲜膜,塑料膜,高温时能释放有毒物质,它可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引发乳腺癌,新生儿先天缺陷等疾病,更不能把保鲜膜同食物放进微波炉.
5号PP常见豆浆瓶,优酪乳瓶,果汁饮料瓶,微波炉餐盒等,熔点可达167℃,可以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,有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5号PP制造,但盒盖却以1号PE制造.由于PE不能抵受高温,故不能与盒体一块放入微波炉.
6号PS常见快餐盒,方便面盒,不能放入微波炉中加热,更不能装酸性,如橙汁,碱性物质,不能盛装滚烫食物,以免释放致癌物质.
7号PC常见有水壶,太空杯,奶瓶等,这类塑料制品不能在阳光下曝晒,不能加热,更不能倒入沸水,受热后能释放出致癌物质.
1号塑料制品是我们经常接触和使用的,有些人不知道这些知识,用矿泉水瓶盛装食用油及其他调味料,这样重复使用可导致癌症的发病率.毒性*大的当数3,6和7号塑料容器,用这些瓶子装入食品对人体的危害更大.
超薄塑料袋仍在农贸市场大行其道
此外,熟食品使用有QS标志的塑料袋情况不容乐观.从2008年1月1日起,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明文规定,我国强制实施食品用塑料制品准入制,但目前大连市除了大型超市将生,熟食品采用食品用塑料袋包装外,几乎所有的农贸市场,以及大街小巷,学校周边的小吃摊点前,随处可见将冒着热气的包子和馒头,刚煮熟出锅的熟肉制品等熟食品装进没有QS标志,且散发着异味,多由小型家庭作坊生产的普通白色塑料袋内的现象.
这些没有QS标志的白色塑料袋的生产原料中掺加了再生塑料,而再生塑料大都由回收塑料垃圾甚至医用输液针管等合成,其主要成分聚氯乙烯是一种有毒的化工原料,当其遇到酸性和油性的物质,尤其是遇到具有较高温度的熟食品时,其中的有害物质极易被食物吸收而进入食者体内.长期使用再生塑料制成的塑料袋包装食品,容易导致慢性食物中毒和中枢神经方面的疾病.
建议从源头入手加强管理
从食品经营者,塑料袋生产者等多条途径切入,加大强制实施食品用塑料制品准入制的执法力度,尤其加大熟食品强制采用QS标志食品用塑料袋包装的执法力度,以保证大连市整个熟食品包装环节的质量安全.
坚持长期的舆论宣传,号召市民正确使用各种塑料制品,并自觉使用环保袋,从根本上抵制超薄塑料袋的使用.
东光县恒兴塑料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以PVC热收缩膜,PE热收缩膜,POF热收缩膜,收缩膜标签,热收缩膜为主导产品,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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